发布时间:2015-11-16
一、认真调研,积极完成常委会确定的有关审议议题、执法检查和视察等工作任务,撰写相关文本,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二、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认真研究和督促处理信访案件,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加强与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法工委联系部门的工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四、了解和督促检查联系部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及上级人大、区人大及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认真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六、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