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22
区人大办公室通过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
12月2日,呈贡区档案局局长李艳芬带领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评审组对区人大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实地考核认定。经过严格检查验收,区人大通过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被授予“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称号。按照认定程序,人大办副主任张勇从制度建设、资源建设、业务建设、保障条件等4个方面向认定评审组介绍了区人大创建档案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评审组对区人大档案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区人大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档案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档案收集规范、门类齐全、载体丰富,保管科学、安全,制度健全、保障有力,档案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标准。同时对区人大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声像、照片、基建等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档案的存放管理,做好防尘、防虫等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