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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人大常委会 对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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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委托,3月23日,呈贡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庆鸿为组长,副主任张明华为副组长,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区人大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对呈贡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呈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杨云,区园林绿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呈贡分局、市规划局呈贡分局区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石龙路绿化、彩云南路道路附属绿地景观改造提升、区园林绿化苗木基地培育情况实地进行检查,沿途对去冬今春绿化植物受低温冷冻灾害损失及园林绿化管养情况进行了察看。在座谈汇报会上,检查组观看了呈贡区园林绿化工作宣传专题片,听取了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情况汇报,对区人民政府在新区园林绿化、人居环境改善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等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检查组对区人民政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深化《条例》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明确宣传对象,拓展宣传渠道,增强市民爱绿护绿意识;二是强化《条例》的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规范绿化审批及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严格审核、严格管理、严格处罚,深入推进《条例》的落实;三是优化绿化管养方式。认真总结去冬今春植物受冻灾害教训,积极探索管绿养绿新方法,推动管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因地制宜,因地植绿,打造精细化管理模式;四是创新建绿新方法。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发展新理念,增强绿地、园林等绿化设施在吸水、蓄水、渗水、净水等方面的生态效益,试点探索屋顶建绿新方法,构建垂直化、立体化城市绿化建设,不断增加绿化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