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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设呈贡区中庄基督教堂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4-29

中庄基督教堂位于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中庄社区,改革开放后由信教群众集众从事宗教活动,为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方便管理,服务好信教群众,本着合理布点的原则,区人民政府于1989年11月下发通知(呈政发198988号)批准开放中庄基督教堂。2001年8月,原县经计贸易局批复(呈经计贸200163号)新建中庄基督教堂,占地面积662.5平方米,建筑面积300余平方米。

在呈贡新区建设过程中,为支持中庄八号路网(谊康南路)建设需要,在大量的政策宣传和劝导,经过多次反复的协商研究,信教群众在承诺拆除后,在新区的建设中重新规划建设新的教堂后,中庄基督教堂于2009年7月29日拆除,同年,因解决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问题,吴家营街道在中庄社区临时安置房处建盖了200余平方米的临时活动场所给教堂开展宗教活动,教堂周边信教群众现有1100余人。随着新区的建设发展,大学片区教职工及学生人数的增加,附近到教堂过宗教生活的大学师生(包括留学生)、务工人员、经商等信教群众也到中庄教堂参加宗教活动。目前中庄教堂宗教活动基本正常开展,现在临时安置房已经使用8年多,屋顶出现很多漏雨点,请专业人员查看,屋顶是彩钢瓦,修补难度非常大,最好重新搭建新的屋顶.另外,在宗教生活中,临时板房无法保障正常的生命财产安全等,给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带来安全隐患。经过多方面的调查了解,在听取教堂管理组负责人及信教群众的意见建议,信教群众希望区党委、区政府为他们重新划地建盖教堂,以方便他们过正常的宗教生活.为妥善解决中庄基督教堂拆迁安置等问题,结合信教群众的愿望,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及第三十三条释义:“拆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特别是寺观教堂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的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如果当地信教群众有继续开展宗教活动等的需要,就应当予以重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考虑信教群众的合理要求,方便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做好信教群众的团结稳定工作,

一、建议区人民政府尽快就近划拨土地用以重新建盖教堂。

二、充分考虑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建议由中庄基督教堂管理组按规划要求自行筹资建盖,政府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