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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营社区、庄子社区失地农民就业园调换土地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4-29

原马金铺乡小营、庄子村委会新农村建设规划用地调整的需

要。2007年1月19日小营村委会写报告报送乡政府,由乡政府

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2007年5月12日第80次常务会研究同

意,将失地农民就业园81.15亩土地调换给小营村委会作新农村

建设用地,具体方案为:小营社区将蘑菇山肖坟62.347亩土地

调给就业园,将邢家坟18.803亩土地调给庄子村委会,庄子村

将高山顶部18.803亩土地调给小营村委会,再由小营村委会调

给就业园补足81.15亩土地。

小营村委会2007年7月18日分别同庄子村委会、就业园签

订了土地调换协议。协议签订后,小营村委会的土地即日交由

庄子村委会和就业园管理使用,但就业园至今未将土地交给小营

村委会,为此群众意见很大。

建议:政府高度重视,把小营居委会与就业园调换的土地按

协议交由小营社区居委会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