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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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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宏途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呈贡区2016年度地方决算的报告》《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工作的报告》《昆明市呈贡区社区集体资产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和社区集体公司经营情况的报告》《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的情况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呈贡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旅游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接受尹宏辞去呈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会议还以联组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专题询问会,对呈贡区社区集体资产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和社区集体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区人民政府及农林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和6个街道办事处等多家单位到会接受询问。

  会议对我区12名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命,并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宏途,副主任杨莲芝、杨旭海、张明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杨飞、副区长潘劲,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杨云,调研员郭能、赵芳,区人民法院院长王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永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农林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我区三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