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25
根据呈贡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10月24日,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明华率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杨云,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运局,区公安交警大队等相关负责人陪同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乌龙街道三岔口PM10空气自动监测站、大气激光扫描雷达站和汽车尾气监测站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相关情况介绍,详细了解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在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对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给予积极肯定。检查组认为,虽然我区综合空气质量在全市排名中均处于首位,但形势依然严峻,任重道远,还存在贯彻执行法律力度不够、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的监测分析及预警研判能力不足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检查组提出了四点工作建议:一是要严格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在落实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主体法律责任、进行执法监管等工作中均应做到依法监管、依法执法、依法治污。二是以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加强道路扬尘、机动车、农业污染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工作。三是强化大气污染治理科技支撑,提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置标准,全面满足和服务于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监测分析、预警研判、科学决策、精准治污提供有力支撑。四是大力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公开监测数据、治理成效和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争取社会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