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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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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宏途,副主任杨莲芝、杨旭海、张明华、高艳萍等26名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杨飞,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张怀,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包雪松,调研员郭能、赵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潘劲,区住建局局长杨跃云、区人民法院院长王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永强,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王利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张聪,龙城街道办事处,区交运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计局,市运管局呈贡分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领导,以及部分区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上午,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莲芝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2018年“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昆明市呈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质询办法(试行)草案》、《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草案)》、《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肖为民辞去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下午,会议表决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并通过了《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2018年“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评议意见、表决并通过了《昆明市呈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质询办法(试行)》、《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同时表决通过了《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接受肖为民辞去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本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2018年“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进行工作评议,评议分为91.08分,通过评议。会议期间,区三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旧城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龙城街道、城市更新、住建、土地、规划等部门到会应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