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30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上一级和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和本级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等有关工作;
(2)负责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
(3)承办个别市人大代表的补选、辞职、罢免等具体工作;
(4)研究起草区级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指导本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5)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有关材料的审查,任前法律考试和办理有关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6)负责按照《代表法》和代表工作制度规定,认真组织和指导区人大代表活动;加强同各街道人大工委的联系,指导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好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及时收集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及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7)负责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办,督促和检查工作,并将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8)加强同呈贡区的省、市人大代表的联系,负责做好市人大代表小组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活动的组织和联络工作,并邀请呈贡区的省人大代表参加市代表小组的活动;了解掌握呈贡区的省、市人大代表的变动等方面情况,并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
(9)负责指导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和人大代表进站活动,并做好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联动工作;
(10)收集、整理有关选举、人事任免、代表工作方面的资料、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加强与代表联系和发挥好代表作用提供依据;